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院认真参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并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一)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残疾军人)子女等。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及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三档。
(一)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三)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请通知相关同学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并及时告知辅导员家庭经济变化情况。不弄虚作假,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院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其学生档案中。
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提交材料的方式,申请学生按照提示及时绑定学习通账号,首页切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智慧学工”,进入“困难生申请审批”模块,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