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人才市场的相关通知和文件精神指示,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的审核及发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宜告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申请对象
我校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毕业生(需持有《低保证》/低保折/低保卡)。
2.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年度内贷款合同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三、上报材料
申领学生需准备材料(吉林市人才市场做如下要求):
【准备材料详情解读请查看文末附件】
※注意※申领学生需提供本人名下交通银行一类储蓄卡(需在柜面办理,不能是网上申请的),请申领学生务必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号,开户地区不限,否则无法顺利领取求职补贴。
最后,祝我校全体2022届毕业生前程似锦,
一路繁花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