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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2:55:42 点击量:

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学工系统人员开展学生思想调研、工作研讨。

二、负责组织、协调各院 ( 系 ) 学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成人成才教育、学风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

三、负责制订并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

四、负责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方案的制订,并指导和检查各院 ( 系 ) 测评和评优工作,接待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学,处理有关电话咨询。

五、负责学生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调查、核实、统计工作,并对特困生建档管理。对困难学生学杂费缓交审核,检查各院 ( 系 ) 困难补助发放和学杂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审核和后续管理。

七、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开拓勤工助学基地,增加就业岗位,灵活上岗形式。

八、负责做好学生医疗保险的办理和赔付工作。

九、负责新生接待工作的统筹规划、接待任务的安排和协调。

十、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全校性学生集会、大型会议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处办公会议与学生工作相关会议的筹备安排,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

十一、负责建立并完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更新、调整有关数据,努力做好学生管理网络化。

十二、协助院 ( 系 ) 加强辅导员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做好培训、考核、总结与表彰工作。

十三、负责收发、整理、保管文件及本部门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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